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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户花9元成为会员,180天或更长观察期之后,一旦患上癌症等重大疾病,就能够享受最高30万元的赔付权利。这种“平时注入一滴水,难时拥有太平洋”的网络互助计划正在越来越受到年轻一代的欢迎。
但因目前大部分 “互助计划”的经营主体并不具备合法的相互保险经营资质,且易诱发金融风险,网络互助平台在这轮互联网金融整顿潮中,受到了监管部门的重点关注。
11月3日,保监会发文重申,未取得业务资质的互联网企业以互助名义变相开展保险业务,是专项整治的重点工作之一,并提示风险称,应警惕以相互保险名义骗取钱款。
重拳监管下,不少网络互助平台走到了十字路口,或选择关停,或者转型。曾被媒体视为相互保险雏形的互助平台,如今正面临身份和模式的重新审视。
【现象】
网络互助平台走到十字路口
把“互助保险”概念带到聚光灯下的是重疾类网络互助平台的出现。
其互助规则一般是,预交少量资金,如9元,在180天的观察期结束后就能成为会员,如果某位会员发生风险事件,平台从每位会员账户中扣掉分摊的救助费用,理论上会员数量越多,所扣的费用越少。这种互助模式很快吸引了大量消费者的关注。
正如今年5月9日上线运营的水滴互助宣称的“一人患病,众人均摊”,受到了80后、90后群体的关注,其上月发布的运营报告显示,20-39岁的用户占据了水滴用户群的62%。
水滴互助算是今年网络互助保障领域的明星创业项目,主推重疾和人身意外方面的相互保障,目前有中青年抗癌计划、综合意外互助计划、中老年抗癌计划、少儿健康互助计划4个项目。这家互助平台称,上线6个月时间已积累160多万用户。
据不完全统计,截至2016年11月,国内有超过120家网络互助平台,总注册会员超过1200万人。
资本层面近半年也对网络互助显示出不小的热情。已有超过20家投资机构进入网络互助领域。
2015年1月,保监会首次对外发布《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》,被外界认为是释放相互保险正式扩容的信号,各类以“互助计划”为名的“互助保险”公司纷纷冒了出来。
但业内人士指出,互助计划与相互保险之间并不能画上等号,“互助计划”与相互保险经营原理和经营主体不同。大多数“互助计划”只是简单收取小额捐助费 用,与保险产品存在本质差异,主要体现社会公益性质;相互保险则通过精算进行风险定价和费率厘定,遵循保险经营的等价有偿原理,财务稳定性具有充分保障。
而最近兴起的互助保险/网络互助,既非商业保险公司,也不是等同于国外的相互保险公司,只能被认定为类保险。
以“互助”名义集资的情况引起了监管层的警觉。2015年10月,保监会发出风险提示称,相互保险组织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,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依法登记注册。目前销售“互助计划”的经营主体并不具备合法的相互保险经营资质,不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。
2016年11月,成了网络互助的真正转折点。11月3日,保监会以答记者问的形式发文称:网络互助平台并不具备保险经营资质及相应风险控制能力,其资金 风险、道德风险和经营风险难以管控。根据《保险法》等法律法规,对于非法从事或变相从事保险业务的,将依法予以查处。
这也成为横亘在众多互联网互助平台面前的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。
【风险】
被严防成为下一个“P2P”
在P2P网贷的前车之鉴下,网络互助平台的资金归集和赔付能力成为监管政策的主要关注点。
严厉监管之下,不少网络互助平台已经关停。“互助计划”集中的重疾类互助平台更是成了重灾区。11月15日,蒲公英互助平台发布通知,对平台进行整体升 级和服务暂停,从10月8日开业到11月15日关停,成为最“短命”的网络互助平台。此前大象同舟会、未来互助等多家同类型的互助平台也相继关停。
水滴互助曾在9月份被保监会约谈,CEO沈鹏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,目前互助保障行业还在粗放发展中,由于没有明确的监管规则条款,短时间内涌现出大量互助平台,部分平台确实存在过度承诺等风险隐患。
此外,夸克联盟也被保监会点名批评:“夸克联盟”所在公司通过收取社会公众交纳的会员费,在内部建立资金池来应对未来赔付,其持续经营能力、赔付的可靠性、资金的安全性存疑,存在可能侵害消费者利益的风险。
“我国的保险公司必须定期公开财务信息,保证财务透明。互助组织的资金使用不受到任何限制,其资金管理人有可能会用这笔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”,有业内人士评论,一旦互助组织由于投资不善导致资金发生亏空,最终“投保人”会面临人财两空,最后卷钱跑路的概率非常大。
一些平台开始进行整改,试图与“保险”划清界限。比如水滴互助,去掉了1000万元赔付保证金的承诺;17互助重点提示网络互助不是保险;比邻互助由预付费改为后付费等。
9月中旬,李治华给自己成立不到3个月的公司改了名字,从好车主互助变成了好车主科技。并放弃了围绕车主做相互保险的模式。
为了达到财务透明的预期,互助平台只能选择银行存管确保合规。
“但实际操作中银行不愿意帮你托管,你的账是很琐碎的,因为P2P的事银行对这种托管没有积极性。”李治华说。
互助平台的赔付能力,是另一个受到诟病的重点。以重疾类互助平台为例,记者了解到,按照通行的规则,当有会员患病时,平台小额多次从会员账户中扣除,余 额不足1元时会提醒用户充值,所以预存9元只是“起步价”。对于会员来说,“人数越多,分摊金额越少”仅仅是理论。随着风险事件增多,需要赔付的金额越 大,平台只能通过拉拢更多会员覆盖成本,最坏的结果就类似于P2P的“借新还旧”。
监管政策不仅指向互助平台,对公司背后的投资人也进行了约束。李治华说,保监会规定,如果投资人所投的互助类企业被认定违规,以后将对其投的所有保险企业都进行限制。“这一招把投资人给吓住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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